昨天的文章提到目前很多楼盘销售陷入困境,常规的营销方式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,只有降价才能促进成交,但在降价之后,如果幅度比较大,自然会引发前期正常或者远高当今价格购买业主的不满和投诉,也引发了旁观者很多的争议。
如果市场迟迟不能回暖,接下来这种事情也会越来越多,面对这类事情,法律和人情怎么平衡?今天聊聊个人看法。
其实买完就降价这个事情,在生活中是无处不在,最典型的当属网购。实体店的售价,没办法做到实时关注,但是网购随手一点便得知,加上如今各种五花八门的节日促销,价格更是不稳定,经常会出现今天买了明天就降价的事情,让消费者十分不满。
于是现在“价保”也是不少购物网站或者商家的卖点之一,一般从一星期到一个月不等,在这期间如果价格下调,会给与消费者补差价。
但是这种价格保护在楼市里并不适用,网购的价保是平台方给与的承诺,而在我们购房的过程中,开发商并没有给与对应的承诺。
从司法角度来看,诚实信用是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基础,它要求缔约时诚实并不欺不骗,缔约后守信并自觉履行。根据这条原则,无论是开发商,还是购房者,都应该讲诚信。一旦签订了合同,就不能随便解除。
购房合同本身就是一种买卖合同,购房者签订时就应该知道买卖是有赚有赔的,因此签订了购房合同就要承担房屋降价的风险。
当然,合同是充分尊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,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这项退房或者补差价的约定,法律也不会禁止。但是,在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显然并没有如果降价,开发商进行补偿的条款。
所以,在法定解除不存在的情况下,只剩下协议解除,也就是和开发商协商,这点也是非常难以达成一致。需要大幅降价促销的楼盘,基本上都是非常难卖的,迫不得已为之,所以希望开发商能够退差价或者退房,极为少见。
班长印象中最深刻的是18年万科厦门一个楼盘降价后给与补偿的事件:一家自媒体爆料《厦门万科可能正在创造万科史上最土豪的一次降价补偿事件》,其中表示,原价500万的别墅去掉价值约50万的精 装、约32万的两个车位,以及约15万的家用电梯后,降至275-300万,粗略换算后,前期业主亏掉了大约100万。文中称,厦门万科准备就前期业主损失的100万给予补偿,并贴出决策方和银行、自媒体和项目内部人士的微信沟通截图。
但随后万科集团发出声明,称近日网上传“厦门白鹭郡项目因降价对前期业主退款”传言不实。万科解释,该项目9月底之前签约的产品原交付标准包含温泉入户,但在推进过程中经反复论证发现难以满足实际使用要求,故该项目不引进温泉入户,提供两种解决方案,或接受产品变更获补偿20万元,或结束原合同再根据具体支付方式进行相关赔偿。上面的传闻就算属实也意义不大,一方面别墅产品本来数量稀少,补偿总额不会太大,而且别墅用户群狭窄,开发商为了后续楼盘,也可能会做一些妥协,并不适用大规模降价楼盘,而且楼盘降价本来就是为了快速回笼资金,不大可能拿出大笔资金退给已销售的购房者。
可以给与一定补偿,或者选择解除合同并给与利息补偿,自然是皆大欢喜,但是这种楼盘毕竟极为少见,我们在新闻上更多的是看到的因为业主不合理维权,而被相关部门处罚。
在舆论上,因为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要求开发商整改会得到支持,但因为降价而无法忍受要求开发商退差价,并不会得到公众认可。毕竟购房者都是成年人,购房时也都签订了购房合同,如果业主只能允许房价上涨,不能允许房价下跌,那么合同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。换言之,每个人都要遵守合同规定,都要有基本的“契约精神”;
从另一个角度来解释:房价涨了,业主也不会给开发商补偿,商品房具备商品属性,价格受市场影响发生波动是市场行为。
不过,买完就降价这种事情发生在大部分人身上都是难以接受的,尤其是这种投资客很少,以自住客户为主的楼盘,家庭大部分积蓄都在这套房子上面,大幅降价意味着自己的财富缩水,多年的努力付之流水,情感上自然难以接受。
对开发商来说,降价对品牌、对项目的伤害非常大,不到最后时刻,谁也不想走这一步。所以买卖双方都应该换位思考一下,开发商从情感和品牌口碑考虑,能够给与前期的业主一定补偿,如车位、物业费等方面的减免。业主也应该合理合法的争取利益,毕竟开发商没有违规、房子也是自愿购买,要有“契约精神”。
说到底,房子并不是只会涨不会跌,只不过过去一些年,房价一直上涨让大家形成了一个惯性思维,如今楼市早已过了黄金时期和闭着眼睛买房就能赚钱的时代,房价也要回到有涨有跌的正常市场状态,购房有风险,投资须谨慎。
未来买房一定要摆正心态,于楼盘要认真、多方面的考察,价格是否在正常的市场范围,要结合附近的二手房真实、稳定的成交价来进行判断,如果明显高于周边二手房,转而选择二手房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。